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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 09XXXX9897 (当风吹得每棵树都想跳舞^^), 信区: WarAndPeace
标 题: Re: [转载] 孙越叔叔的爱情故事,给所有已婚、未婚的
发信站: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(Mon Jan 27 22:46:01 2003)
「夫妻是一辈子的事」。
「如果我要结婚,就永不离婚!」。
「总有一天,会有一个先走吧!」「 要走我先走 」。
「要是你先走了,我会每天哭,我要以泪洗面。
要是你先走了,我会每天不吃饭,因为我食不下咽。
要是你先走了,我会每天不出门,我要足不出户。
要是你先走了,我会.....」
爱就是一种责任。
【 在 Christinan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: 【 以下文字转载自 Taiwan 讨论区 】
: 【 原文由 Christinan 所发表 】
: 盛夏的果实
: 撰文:孙越
: 提笔写这封信,已经离你们的新婚喜宴五、六个小时之後了。你们知道吗?我常常有
: 机会为新人证婚,也常常在婚礼中献上我的叮咛与祝福。虽说语重心长,但是现场的
: 喜闹及吵杂的音响,却也将我殷切的交代冲淡了不少。我最最要向你们小夫妻说的一
: 句至要的话,就是:「夫妻是一辈子的事」。记得在那遥远悠久的过去,当时在这宝
: 岛上的年轻人都在唱著:「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边,高梁高,流水长,一年的四季不
: 一样。」在军中的剧队,我认识了现在的孙妈妈──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。
: 在排练演出而巡回劳军的日子里,我们恋爱了。一年两年直到六年多之後,在军中伙
: 伴的祝福下,我们终於订下了婚期。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灾,政府规定,若有喜庆
: 宴客一切从简,不得超过四桌否则,主管记过。三个臭皮匠变成诸葛亮,同事们突发
: 奇想,将所有的桌子并成一个U字型的长桌,非但不违反规定,而且还可使一百多位
: 好友人人尽欢。
: 於是结婚当晚,大家都饱足而归。有人说:「婚姻是恋爱的坟墓」可是我却从不觉得
: 婚後我们不再恋爱了。看看时下,媒体常常报导:某人与某人因意见不合而离异,某
: 人与某人又因个性太像,而从此分手。我和孙妈妈在个性上虽是南辕北辙,但并未因
: 此影响了我们婚姻生活中的相爱相依。贫困时如此,小康亦复这般。近年来,我常在
: 演讲时向那些已婚多年的听众问一个问题:您们当中仍在与另一半恋爱的,请举手。
: (以下引言省略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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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蓝蓝的天气
我的爱像喇叭树
※ 来源:.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://bbs.nju.edu.cn [FROM: 210.200.105.242]
※ 修改:.09XXXX9897 於 Jan 27 22:55:12 2003 修改本文.[FROM: 210.200.105.24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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